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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业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、经营企业的审查和登记
2006-07-14 11:22  文章来源:牧业局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一、法律依据

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

二、申报材料

1、资质证明;

2、经营场地证明材料;

3、设备、仓库设施证明材料;

三、办理程序

县牧业部门

1、个人申请;

2、初审

3、初审合格后报省牧业部门核发

四、承诺时限

7个工作日

五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
不收费

六、联系电话:327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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